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加快现代化公共交通体系建设,破解城市“交通拥堵症”。根据意见,济南计划到2015年万人拥有公交车18标台以上,公交专用道总长度达到180公里。 大幅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 为保障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济南确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战略导向,将大幅提高公共交通在全市出行总量中的分担率。根据计划,到2015年,济南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量占总出行比重达到28%以上;万人拥有公交车达到18标台以上;公交专用道总长度达到180公里;快速公交网络力争达到100公里。 到2020年,济南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量占总出行比重将达到40%;万人拥有公交车达到20标台以上;基本形成以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为骨干、普通公共汽(电)车为主体、出租汽车等其他公共交通方式为补充、城区公共交通与对外交通紧密衔接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新建小区配建公交基础设施 为确保公交线路的畅通,意见提出,新建居住小区、棚户区改造、开发区建设、商务区、大型城市综合体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以及城市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套建设相应的公交基础设施,其中包括公交换乘枢纽、公交场站、首末站、公交港湾式停靠站及立体换乘过街设施。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参与相关规划及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论证,确保系统交通组织良好运行。对现状部分道路缺少公交港湾式停靠站或停靠站不达标的,应采取措施进行系统改造,方便公交停靠。 公交专用道建设提速 公交专用道规划建设要与道路建设、改造同步进行。城市中心城区新建或改建的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应根据公交运行需求辟建公交专用道。现状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无公交专用道的,应根据线网布局、道路条件、周边路网、交通需求及系统交通组织等综合因素辟建公交专用道。 济南将逐步对公共交通车辆实行信号优先,并在有条件的路口增设公共交通车辆专用导向车道,保障公交车辆优先通行。同时,济南将加强综合换乘枢纽建设。在城市环路、城市交通与铁路、公路和民航等交通方式的连接点及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周边,逐步建设交通综合换乘枢纽系统,实现城市公交与其他交通方式之间零距离换乘。 继续实行低票价政策 济南将逐步实行城市公共交通票制改革,继续实行城市公共交通低票价政策,全面普及电子车票,完善刷卡购票优惠措施,最大限度地吸引客流,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 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资金将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投入、补贴和补偿机制。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公交建设资金占城市建设资金支出的比例应保持在5%以上。 为补偿低价后企业的亏损,济南将建立稳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机制和专项补偿机制,合理界定和计算其因实行低票价政策造成的政策性亏损,由市财政给予补贴。 同时,济南将建立公共交通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主要与社会经济效益同比增长的机制,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交通运输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和每年工资指导线,调整确定公共交通企业职工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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