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国有土地基准地价


      市政府3月2日下发通知,确定调整城区及市区部分建制镇(街道办事处)驻地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新标准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城区国有土地Ⅰ级商业用地基准地价为6191元/平方米,Ⅰ级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4104元/平方米,Ⅰ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900元/平方米。
  城区基准地价调整范围为,东至东巨野河、历城区与章丘市行政界;南至狼猫山水库、向西沿绕城高速公路南环线至港沟立交,沿南部山体至长清区南部城市规划边界线;西沿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叶庄至玉清湖水库东;北接黄河大堤南岸、沿绕城高速公路北环线北、济青高速公路并向东北延伸至遥墙机场。
  根据《济南市城区国有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表》,调整基准地价的城区国有土地包括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分为9个级别,住宅用地与工业用地分为8个级别,每个级别的商业用地基准价格均高于同级别的其他用地。其中,Ⅰ、Ⅱ、Ⅲ级商业用地基准价格分别为6191元/平方米、4627元/平方米、3562元/平方米;Ⅰ、Ⅱ、Ⅲ级住宅用地基准价格分别为4104元/平方米、2967元/平方米、2453元/平方米;Ⅰ、Ⅱ、Ⅲ级工业用地基准价格分别为1900元/平方米、1467元/平方米、1081元/平方米。
  城区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1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各类用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即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设定的土地平均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通路、供电、通讯、供水、排水、供气以及场地平整)。设定容积率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为1.7、工业用地为0.6。土地还原利率为商业用地6.6%、住宅用地6.0%、工业用地5.5%。
  市区12个建制镇(街道办事处)驻地国有土地基准地价一并进行调整,包括天桥区大桥镇、桑梓店镇;历城区仲宫镇、西营镇、柳埠镇;长清区归德镇、万德镇、五峰山街道办事处、张夏镇、马山镇、孝里镇、双泉镇。其中,历城区仲宫镇的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价格最高,Ⅰ级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分别为900元/平方米和780元/平方米。天桥区大桥镇和桑梓店镇的工业用地价格最高,Ⅰ级工业用地均为40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