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商品住房限购细则
近日,市城乡建设委与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贯彻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我市商品住房限购实施细则正式启动。通知规定限购期间,购房人在济南市区内申请购买商品住房时需签订承诺书,承诺本人已如实填报家庭住房情况等相关内容,不实申报者将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对企图采用其他手段规避限购政策者,将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关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同时赋予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人购房资格的初步核验义务,并加大对其违反规定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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