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线改造要挖开道路施工,以前办这样一个审批,至少要跑四个单位。现在,公司只要把申请材料交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窗口,就可以等着勘察现场的通知了。审批环节压缩了一半。”济南某热力公司负责人如是说。近年来,我市以深化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审批效能革命,力争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流程最优、审批服务时限最短,打造全国先进行政审批城市,成效明显。 2002年8月,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正式运行,10个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相继建立审批中心或政务大厅。市级审批事项由原436项精简为93项,精减幅度达八成,成为全国审批项目最少的副省级城市之一。同时,进一步整合优化审批大厅空间资源,建立综合受理窗口。截至目前,共有36个部门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占部门总数的78.2%;进厅审批服务事项237项,其中审批事项170项,占全市审批事项的76.9%。 各县(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的用于集中办理本辖区、本部门(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综合办事机构和场所,经审核后,作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分中心,统一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所有进厅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 近年来,我市全面深化行政审批项目联审联办,对东部新区、西部新城、滨河新区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工程项目实行联合审批、联合办理,有效加快了审批速度,2010年共完成项目审批98件,涉及投资总额483.9亿元。 按照“程序最简、路径最短、效率最高”的要求,我市参照外地先进做法,先后数轮对有关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再造;着力推进全市行政审批网上大厅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今年2月网上审批系统正式应用,在充分发挥物理大厅作用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构建覆盖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的行政审批业务网络系统平台,努力实现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全天候公共服务,全流程网上审批,全过程实时监控和全方位资源共享。 此外,凡与企业、社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逐步纳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强化对市直各部门审批服务大厅和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分中心的统一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实现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重心下移,逐步将便民服务向乡镇和村居延伸,形成“市—县—乡—村”四级为民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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