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就业办获悉,为搭建创业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市级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基地服务创业的功能,我市对创业孵化基地再次提出严格要求,市级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所授“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标牌要挂在门口或办公场所醒目位置。 作为市级创业孵化、实训基地,要协助创业者办理开业手续,帮助申请政府鼓励创业的各级扶持资金及落实扶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创业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实训基地为创业者提供实训岗位,组织开展创业实训,提供创业服务;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相关政策、实习就业岗位、创业实训等信息。同时,还要做好基地内创业企业、创业人员的创业登记,及时将创业者信息及带动就业人员信息上报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纳入市创业数据库统一管理。 市级创业孵化、实训基地认定有效期为两年,每年审查一次。如果孵化基地违法违规经营,或允许入驻对象违法违规经营;孵化基地未按约定履行职责,被业户投诉查实3次以上,没有及时整改;入驻或迁出孵化基地创业者的变更信息没有及时上报县(市)区就业办,给补贴审核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因把关不严或为业户提供虚假、不实证明材料,骗领、冒领、多领创业两项补贴和房租补贴;不能为入驻业户提供创业等各项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实训基地,将取消其基地资格,并予以摘牌,停止享受有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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