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科南路、大正路南延土地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庄科南路、大正路南延土地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的要求,现将庄科南路、大正路南延土地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向公众进行信息公告,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庄科南路、大正路南延土地征收项目。
2、建设单位
济南东瓴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征收范围
为加快济南高新区东区建设步伐,保障集体土地征收工作顺利实施,合理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项目建设需要,按照高新区管委会工作部署,决定依法征收高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
征收范围:此次土地征收工作涉及高新区巨野河街道办事处庄科村的土地。征收土地范围为庄科南路东至大正路南延,西至春博路,大正路南延南至虎山路东延,北至经十东路(具体四至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根据初步摸排,涉及拆迁情况如下:庄科南路、大正路南延土地征收项目未征地约172.43亩,共涉及村民46户,涉及人口约184人。本次征收土地均为集体建设用地。拟用途根据城市规划为市政道路、绿化等用地。
4、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庄科村拆迁安置补偿主要依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3号)、《济南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38号)、《关于实施<济南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济政发(2011)42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住宅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通知》(济政发〔2017)33号)及《高新东区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济高管综字(2020)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庄科南路、大正路南延土地征收项目涉及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事项
(1)您是否赞成庄科村土地征收工作的推进;
(2)您认为庄科村土地征收是否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3)庄科村土地征收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4)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公示期间内向项目单位或咨询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省建鲁智华工程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南路9号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5楼(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0531-82601105
电子邮箱:jnzhzx@126.com
五、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
山东省建鲁智华工程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