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出台文件强调:禁止向“两高一资”项目供地
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强调禁止向“两高一资”、重复建设和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供地。 《意见》提出,应从用地计划、预审、审批和供地4个环节严格把关,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台账管理和备案制度,禁止向“两高一资”、重复建设和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供地;改进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主要用在保新兴产业、保民生项目、保重大项目和保重点区域发展上;房地产开发等竞争性行业用地主要靠挖潜存量土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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